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所有课程,调整到9月27日
(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的
所有课程停课。
三、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好安全教育,确保假期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全保卫和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另,10月9日起执行秋冬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