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处):根据《青岛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10]4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项目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人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历年考核合格以上,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符合学院培养要求;3.年龄40岁以下,来校前没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未经过社会生产实践锻炼;4.近三年未参加过同类项目培训。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1.2010年5月28日前,个人申报,各学院、部审核填写“学院审核意见及保障措施”后,将《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项目立项书》汇总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2. 2010年6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建议立项项目,进行公示。3. 2010年6月30前正式公布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项目资助人选。4. 2010年12月31日前实施。三、其他说明1.青年教师在实践锻炼培训期间,由实践单位进行考勤。学院不再为其安排课堂教学任务。2.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培训项目并验收合格将作为学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3.其他相关问题见《青岛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各学院、部报送材料时需报书面打印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文档。联系人:刘志国电 话:88956896邮 箱:zyjs@qust.edu.cn人事处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附件1: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项目立项书.doc附件2: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项目结项书.doc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