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评审结果已经公布,请获得资助的各位老师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资助计划书,并于9月7日前上传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图书馆5022房间)。
请在填写资助计划书时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请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批准通知》中明确要求调整研究内容的,请参照要求在《计划书》报告正文中对修改内容做详细说明(因我校还未收到纸质版批准通知,故暂时按照基金委所发电子邮件修改),其他剩余部分请不要拷贝、复制到计划书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要在报告正文中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
2.填写经费预算表时请特别注意:
(1)劳务费:面上项目请不要超过总经费的15%,重点项目不超过10%,且备注说明中仅填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2)国际合作交流经费面上项目不超过15%,重点项目不超过10%;
(3)管理费按不超过总经费的5%填写,且备注说明中仅填写"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
(4)仪器设备在5万元以上时请在报告正文中说明用途和必要性;
(5)协作费一般特指合作单位以外的单位协作承担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合作单位经费不在此填写
(6)其他备注填写时不得出现“办公用品”;
(7)最后一页签字。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4、因《批准通知》中没有明确要求调整研究内容,故只需在报告正文中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
5、个别小额资助的应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和经费预算。
6、个别项目批准经费与申请经费不一致的,应按照批准经费调整经费预算。
7、报送纸质版同时领取本人的《批准通知》,并到学院备案。
联系人:刘尧
电话:5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