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并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我校在职在岗正式职工。在职截止时间:2010年08月31日在职在岗人员;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评审。截止2010年12月底满任职年限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按自然晋升申报。二、工作程序1.个人申请。拟申报人员首先向学科(群)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同时继续实行申报人个人承诺制度,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反映个人工作业绩、技术水平的材料。2.评审资格评审材料审查。评审材料提交专家委员会评议之前,各学科(群)应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材料审核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须签字或盖章。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3.材料公示。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4.专家推荐。专家委员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排序。对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其它日常工作中,工作不积极、不服从安排、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民主评议时要给予充分考虑、认真评议,直至不予推荐。专家委员会要对破格申报人员单独进行答辩测试。5.推荐结果公示公开。民主评议推荐顺序确定后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6.材料归档。单位民主评议及推荐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应立卷保存一年以上。7.形成推荐报告。民主评议及推荐结束后要形成推荐工作报告,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专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推荐工作程序、破格申报人员的测试或答辩程序与内容、申报人的民主评议情况、申报人的推荐顺序、公示情况等。8.学校评审(推荐)委员会会议。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专家委员会会议,根据各学科(群)专家委员会的推荐结果,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评审(推荐)。9.学校审批。学校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专家委员会提出的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研究后确定最终结果。10.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对推荐结果进行推荐人选公示。三、申请材料的说明1.申请人须提供评审一览表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申请晋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10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览表》;申请晋升其他系列职务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10年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览表》,填表时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不加附页。2.《评审一览表》所填内容均须提供原件,原件在我校档案馆的,可先提供档案馆证明。3.《评审一览表》中的“任现职以来教学立项/教学获奖情况”、“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成果” 分别填写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前5项;“论文、论著”,只填写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前8件(篇)论著(文)。论文、论著等成果材料以正式发表和正式出版的为准,论文分类以《青岛科技大学学术期刊论文分类标准》(青科大[2006]127号)为准。申报教授人员只填写并提交本人位次为第一的论文论著,论文只填写B级以上的,C级论文不允许填写。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提交的业绩材料,第一署名单位不是我校的,均须注明第一署名单位名称。4.《青岛科技大学2010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览表》中的计分项,请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填写审核,汇总后仅作为评审参考。5.学术查新。根据教育厅要求,对参加山东省高评委评审人员的论文著作等代表性成果进行国内学术查新检索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定性评价。查新所需费用自理。校内评审推荐暂不作要求。四、时间安排1.10月26日—10月28日个人申请、各单位报名时间。申报人到相应学科所在单位报名登记、交评审费,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外语成绩单或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合格证等各类证书(表格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各单位将本学科(群)申报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版及电子版)、评审费汇总后连同各类资格证书于10月28日报送人事处。同时报专家委员会组成建议名单。2.10月29日-11月2日资格审查、材料公示审查阶段。人事处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各学院(部)对本学科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等进行公示、审核,学校成立业绩材料审定指导小组,有疑问的材料应当向学校业绩材料审定指导小组申请复核。同时将评审一览表公示(在各单位网页进行),随材料审核同时进行并及时更新。并受理公示意见和投诉。11月1日前各单位将审核后的实验系列的评审一览表,连同各种业绩材料原件一起送交人事处。3.11月2日—11月4日民主评议推荐阶段。各学科(群)召开专家推荐委员会会议,按学校下达限额数进行推荐。4.11月4日报送推荐人员材料和专家委员会推荐工作报告。报送材料包括评审一览表(材料审核人签字、专家委员会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种业绩材料原件(申报讲师职称的除外)。5.11月4日—11月12日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在各单位网页进行)。6.11月5日—11月12日同时为学校评委会准备评审材料。7.11月13日—11月14日学校召开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会议。8.11月14日学校审批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结果。9.11月15日—11月19日学校推荐结果公示(人事处网页)。10.11月15日—12月10日学校评审结果异议期公示(人事处网页)。11.11月15日—11月17日 准备报送省高评委材料。12.12月份学校评审结果备案。由学校评审通过的副教授、讲师、实验师人员资格备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细说明请参考人事处网页:http://rsc.qust.edu.cn/new/News_View.asp?NewsID=745相关表格下载请点击:http://rsc.qust.edu.cn/new/News_View.asp?NewsID=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