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11年6月15日学校就2011年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见《关于开展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2011年度项目申报和2010年度项目结题的通知》 青科大人字 [2011] 11号文),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的:
鼓励青年教师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到企业、事业以及政府机关等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及时了解社会生产一线的情况,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专业技能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历年考核合格以上,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符合学院培养要求;
3.年龄40岁以下,来校前没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未经过社会生产实践锻炼;
4. 近两年未参加过学校半年以上的培训。
三、项目申报:
以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四、项目成果使用:
1.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实践锻炼培训项目并验收合格后方能参加其它形式的师资培养与培训。
2. 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培训项目并验收合格将作为学校2011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参考,2012年起将作为必要条件(符合条件但经经学院及教学主管部门认定因教学需要无法参加实践锻炼的除外)。
3. 经过实践锻炼培训合格的青年教师方能指导学生的实习、实验等实践教学。
五、2011年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培训项目申报时间延长到6月30日。
人事处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