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宣传,通过师生关系、同窗同事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等,积极引进更多优秀人才。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申报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园区均可申报。管理期满的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可以继续申报。药学领域可以申报“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专项工程,不在此申报范围。
(二)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人。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近五年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或发明授权专利。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
4.身体健康,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教学等工作,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
5.申报兼职人选(每年在岗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不足9个月),必须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重要领域技术空白,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省内人选不实行兼职选聘。
6.申报学科须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平台载体,具备支持人选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四)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装订成一本,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附件要包括以下内容并列清目录:①身份证明;②学术水平证明;③奖励证明;④成果证明;⑤科研项目证明;⑥选聘方式证明;⑦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由人事处填写、汇总,单独提供)。
2.电子版材料
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均要保存成PDF格式,竖版保存,大小一致。其中:申报书正本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申报书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按类别分别保存(每一类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序号+内容”;申报人照片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照片”。《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申报人选汇总表》保存为Excel文件。
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园区均可申报。
(二)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5人。
(三)申报条件
(1)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全职9个月以上(含9个月),兼职3个月以上。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人才,还需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企业引进人才,还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申报人回国时间应为2010年1月1日之后。
(4)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四)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装订成一本,一式两份,附件材料需按下述要求完整提供,附目录并按顺序装订。
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包括:
①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②学术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质、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证书);
③任职证明(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④成果证明(承担项目、获得专利、奖励、发表著作、论文);
⑤合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⑥合作计划书;
⑦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不需装订,单独提供)。
(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由各市、各部门汇总,单独提供)。
2.电子版材料
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其中:申报书正本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申报书”;申报书附件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按顺序排列,存在一个文件下,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附件”;申报人照片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照片”;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个人信息表”;申报书正本、附件、申报人照片、其他个人信息表均需保存为PDF格式文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情况汇总表”,保存为Excel文件。
三、其他事项
1.请申报人下载填写相关申报书,待学校确定申报人选后再提供全套材料。
2.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申报书所填内容均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请各单位于8月23日下午4:3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 系 人:刘志国 陈超
联系电话:0532—88956896
电子邮箱:zyjs@qust.edu.cn
地 点: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3房间
附件:
附件3《关于做好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