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崂山区拔尖人才选拔重点及条件
拔尖人才推荐对象应当是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崂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近四年(2008年7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1.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奖项,并具有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2.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并已实施,并具有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设计奖项,并具有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获得国家、省、市级社会科学奖项,并具有较大科学和实用价值的;
5.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6.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省、市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7.在推进金融城、科技城、风景区三大战略平台建设,推动高端产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以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带来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国家、省(部)或市级表彰,为崂山区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的;
9.在政法、教育、卫生、体育等专业技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被公认为专业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并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享有较高声誉的;
10.专业技能水平高,在职业技能操作中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参加国家、省、市技能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并取得突出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二、推荐选拔要求
(一)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选拔中,材料填写要求实事求是、详实准确、严肃认真,推荐单位要在审核的基础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选拔申报时间截至2012年9月2日,申报人上报有关材料时间:为9月2(周日)日下午14:00-17:00,过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kdrcgl@126.com,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3房间),联系人:刘志国 秦端振。联系电话:88956896。
申报表格可从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下载。
推荐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推荐申报表》,同时,作为附件内容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或居住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③技术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需出具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
④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影响因子及其它相关证明;
⑤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省部和市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
⑥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⑦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⑧其他能证明水平或业绩的材料。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供,经验证审核后退还本人。
2.《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1份,主要撰写从事专业(职业)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语言通俗,文字简洁。
3.《推荐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其中主要成果栏不超过50字。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
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