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2013年1月1日未满41周岁,且人事关系在驻鲁单位满一年以上(注:须在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正式转入)的全职工作人员,聘期覆盖项目的执行期。2、其他条件请详见《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详见附件)中的第七条、第八条。
3、鼓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的科研人员申报,该类人员将直接进入答辩评审。
二、受理时间
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的网上受理时间为 2012年12月10日9:00至12月2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1-88590007转1037。
三、申报流程
1、校内初评申报人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其中附件只需一份)于12月7日报送至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23室。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2、网上申报校内评审结束后,科技处将为申报人在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内创建账号。在网上受理期间,申情人凭申报账号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上传《申请书》,进行申报。申请书应在管理系统中下载。
3、申请人可在申请书上传成功后的网上受理期间内,通过系统修改申请书,并查询申报进度。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1)、申请者填报申请书前,请首先认真阅读申请书填报说明。填写各栏目时,请严格按照说明的要求进行填报,否则一律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2)、申请书中“近五年”指从2008年开始计算。填报不符合该时间范围内的内容的申请书,将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3)、“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是已经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填报顺序按照代表性的重要程度,从最重要的开始,依次填写。可以以附件形式上传近五年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等清单(注明是否通讯作者)。(4)、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50万元,一般为立项当年划拨30万,其余经费视执行情况第三年划拨。(5)、请如实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如有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申报三年内省自然科学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的资格。五、其他说明1、不要求附机构查新报告。
2、申报本类基金项目后,将不得申报2013年度的省科技厅其他类项目。
联系人:于本亮,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