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奖励评审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08〕79号),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师德高尚,教学效果优秀,学术水平高,示范作用强,长期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和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教学名师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将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深入课堂,深受学生爱戴。
(3)受聘教授、副教授职务且主动承担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任务。近4年以来,直接面向本科生进行课堂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必修课程。
(4)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理念,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获得过学校教学效果优秀奖。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改革方面有创新,取得突出成绩,编有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或教学研究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学术造诣高,坚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能够将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和科研思想融入课堂教学。
(6)重视主讲课程教师队伍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在单位内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申报教师1人。
2.申报教师需提供2012-2013学年第2学期为本科生授课课表清单,如有调停课情况,请及时通报学院(部)教学秘书和教务处教研科。本学期没有教学任务的申报教师,请自行与学院(部)协商,在评审期间为本科生开设专业讲座2次,并提供讲座开设具体时间和地点。
3.申报教师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并提交2学时现场教学录像及其它相关附件材料。
4.请各学院(部)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交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付鹏程 联系电话:88959197
E-mail: fpc@qust.edu.cn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30415100957043.doc
附件2:申报材料附件目录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30415101011871.doc
附件3: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 单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30415101029512.doc
教 务 处
20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