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我校201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备案工作涉及人员
2012年度我校评审通过的讲师(含同级转系列)、实验师、编辑。(名单附后)
二、需交材料
(一)评审表(见附件)
评审讲师通过人员请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通过讲师同级转系列人员请填写《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评审实验师、编辑通过人员请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请参照附件中的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此表存入个人档案。
说明:1.表中所填业绩须与参评职称时相同。各位老师下载表格后请将红色说明删除。
2.各位老师填写电子版,A4纸正反面打印并用胶水左侧粘贴(胶装,不用订书钉),请于4月22日和证书材料一起上交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报送人事处。
(二)相关原件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者有关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关材料)。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原件丢失的,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
(三)评审讲师(含同级转系列)通过人员,还须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请各位老师粘贴到打印版《评审表》上;二寸免冠彩照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办资格证用。
(五)材料袋封皮请在附件下载,封皮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本次评审职务,每人一袋。
三、学院审核人员工作
所有人员请到原推荐学院报送材料。各学院负责审核本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的所有材料,并在材料袋封皮签名并有专人集中报送。具体如下:
(一)审核原件。(业绩材料由学院审核后退回)
重点审核:填写内容是否和原件文字日期一一对应;业绩有无重复填写,填写位置对不对,无原件材料不允许填写;
(二)组织填写学院意见
讲师(含同级转系列)人员表格中,第八项(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综合评价、科研综合评述)请学院负责人填写,不用盖单位章。
实验师、编辑人员表格中,请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盖单位章。
(三)上报材料:《评审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者有关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关材料)、《岗前培训合格证》、《照片》。
四、时间安排
1.报送时间:2013年4月22日上午8:00—下午5:30。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无特殊情况,4月22日结束收审材料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国陈超秦端振
联系电话:88956896
材料报送地点: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3房间。
附件: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