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近年来,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出的39种专业学位类型中,我省37种(出版、警务学位类型空缺)具有授权资格。目前,我省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7个。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已占我省研究生教育总规模的一半以上。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是在实践实习中创造和运用知识,在应用研究和创新中发展职业能力,创造性地解决社会生产实际问题。但是,在实际培养过程中,部分单位往往沿袭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仍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研究与创新,偏离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制约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为引导各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标准,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品牌。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开始,开展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首届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者应为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三)申报成果必须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二、成果形式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一)文艺作品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二)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三)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三、评选程序(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填写《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书除校内、校外导师签字外,还需本专业学位两名导师或本行业领域两位专家推荐。(二)各学院、研究所初审。初选的名单要在本单位公示。(三)学校评审。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申报成果的学位类型分布情况成立“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推荐入选名单。(四)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四、材料报送各单位于2013年11月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报学位办,11月11日-11月15日期间进行评审,提交的材料包括:(一)《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二)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除附件2一式1份外,其他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张印刷左侧装订,一式3份报学位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ustxwb@163.com;成果载体如为光盘的一式2份报送学位办。联系人:陈建春联系电话:崂山校区0532-88958383四方校区0532-84022387研究生工作部处2013年9月
日期:201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