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落实《青岛科技大学师资队伍“十二五”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现将报送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和2013年度师资培养执行情况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
1、各单位参加在职培养的教师总人数控制在本单位在职职工(事业编制)总数的5%以内。
2、培养形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出国进修、教育厅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教育厅国内访学项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等。
3、待遇:参加培养的教师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保留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绩效工资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计划批准后,各单位要积极主动的为教师联系培养单位,教师外出培训前,各单位要报送详细的培训或培养方案以及落实培养计划的措施。
5、教职工完成相关培训后,应面向本单位全体教师报告所取得的学习成果,并及时将所获学历、学位及相关档案材料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将个人学习和报告总结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6、在职培养人员一般具有下列条件:
⑴在学校正式工作满3年;
⑵2011年起未参加过各类师资培养(培训);
⑶2011年以来年均能完成岗位职责,考核合格以上;
⑷已列入2011、2012和2013当年培养计划但未完成计划者不得申报2014年培养计划。
7、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计划外再批准。
二、2013年度师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8、各单位应认真总结2013年师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学校师资培养规划和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制定本单位的师资培养计划。学校将把各单位师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保质保量完成计划、是否有计划外培养等)纳入二级单位目标考核。
三、材料报送
9、请各单位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2014年度培养计划汇总表》、《2013年度师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023房间。(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下午16:00之前)
10、联系人:刘志国、陈超、秦端振;联系方式:0532—88956896。
附:1-《青岛科技大学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xls
2-《青岛科技大学2013年度师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xls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