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经人事处会同各职能部门复核,现将201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人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一、公示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11月6日。
二、公示内容:《青岛科技大学2013年度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结果》(见附件),不包含前期因职称外语等级不符合、破格条件不符合等申报人员。
三、特别说明:
1、教学效果评价:根据学校规定,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均需进行教学考核与评价,结果必须达到优良,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2、教授副教授本专科课堂教学情况:根据学校规定,2013年度申报教授、副教授至少应独立为本专科生讲授过一门课程。
3、若对课堂教学有异议,以学科(学院)为单位统一出具情况说明(教学院长签字),于2013年11月6日12:00前报送人事处进行复核,逾期未报者视作无异议。不接收个人材料。
四、申报人业绩及评审一览表公示在各学院进行,公示期不少于5日。
五、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人事处或纪委(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六、公示联系部门:人事处(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3房间)zyjs@qust.edu.cn
纪委(崂山校区图书馆楼5012房间)kdjw@qust.edu.cn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2013年度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结果》2013.11.05.xls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