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老师: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报人需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培训手册》(附件),离线申请书请到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下载2014版申请书,如电脑中有旧版申请书请删除后安装2014版。
2.申报人上交申请书前,务必根据《2014年度NFSC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逐项进行个人自查。
3.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4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需要登录账号的老师请于2014年1月25日前将自己的姓名、邮箱、职称报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科技处,账号生成后自动发送至老师邮箱。
5.所有项目的负责人及参加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打印相关页面联系合作单位盖章,且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意基本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要前后一致。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的要求,认真核对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是否符合限项要求。
6.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7.因基金委限项查重系统于3月10日关闭,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7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科技处将集中进行限项查重。限项查重后除申请项目研究团队人员不可变更,申请书其余内容可做修改。
8.请各学院于3月14日17:00前将申请书最终版(包括电子与纸质)交科技处,纸质申请书务必保证与电子版本号一致,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二、其他事宜
1.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和下载相关文件。
2.特别注意项目限项问题。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1项。
3.申请经费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要满足课题完成需要。经费申请表的经费不要超过支出项目限制,例如研究生劳务费≤15%,差旅费≤5%,国际合作交流费≤5%,仪器设备不超过5万元,为方便管理我校管理费按照5%预算。另根据学校新修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议老师在经费预算中列支燃料动力费,可参照≤5%列支,所有经费预算须填写用途。
4.课题负责人要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信息严重失实,课题负责人将承担完全责任。所有签字(包括项目参加人)必须是本人,不允许代签。若出现签字代签问题,代签字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5.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
未尽事宜或有其他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尧,电话:88959322 邮箱:qustliuy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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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老师: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报人需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培训手册》(附件),离线申请书请到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下载2014版申请书,如电脑中有旧版申请书请删除后安装2014版。
2.申报人上交申请书前,务必根据《2014年度NFSC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逐项进行个人自查。
3.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4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需要登录账号的老师请于2014年1月25日前将自己的姓名、邮箱、职称报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科技处,账号生成后自动发送至老师邮箱。
5.所有项目的负责人及参加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打印相关页面联系合作单位盖章,且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意基本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要前后一致。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的要求,认真核对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是否符合限项要求。
6.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7.因基金委限项查重系统于3月10日关闭,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7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科技处将集中进行限项查重。限项查重后除申请项目研究团队人员不可变更,申请书其余内容可做修改。
8.请各学院于3月14日17:00前将申请书最终版(包括电子与纸质)交科技处,纸质申请书务必保证与电子版本号一致,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二、其他事宜
1.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和下载相关文件。
2.特别注意项目限项问题。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1项。
3.申请经费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要满足课题完成需要。经费申请表的经费不要超过支出项目限制,例如研究生劳务费≤15%,差旅费≤5%,国际合作交流费≤5%,仪器设备不超过5万元,为方便管理我校管理费按照5%预算。另根据学校新修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议老师在经费预算中列支燃料动力费,可参照≤5%列支,所有经费预算须填写用途。
4.课题负责人要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信息严重失实,课题负责人将承担完全责任。所有签字(包括项目参加人)必须是本人,不允许代签。若出现签字代签问题,代签字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5.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
未尽事宜或有其他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尧,电话:88959322 邮箱:qustliuy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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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宜
1.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和下载相关文件。
2.特别注意项目限项问题。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1项。
3.申请经费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要满足课题完成需要。经费申请表的经费不要超过支出项目限制,例如研究生劳务费≤15%,差旅费≤5%,国际合作交流费≤5%,仪器设备不超过5万元,为方便管理我校管理费按照5%预算。另根据学校新修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议老师在经费预算中列支燃料动力费,可参照≤5%列支,所有经费预算须填写用途。
4.课题负责人要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信息严重失实,课题负责人将承担完全责任。所有签字(包括项目参加人)必须是本人,不允许代签。若出现签字代签问题,代签字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5.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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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和下载相关文件。
2.特别注意项目限项问题。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1项。
3.申请经费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要满足课题完成需要。经费申请表的经费不要超过支出项目限制,例如研究生劳务费≤15%,差旅费≤5%,国际合作交流费≤5%,仪器设备不超过5万元,为方便管理我校管理费按照5%预算。另根据学校新修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议老师在经费预算中列支燃料动力费,可参照≤5%列支,所有经费预算须填写用途。
4.课题负责人要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信息严重失实,课题负责人将承担完全责任。所有签字(包括项目参加人)必须是本人,不允许代签。若出现签字代签问题,代签字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5.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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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7.因基金委限项查重系统于3月10日关闭,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7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科技处将集中进行限项查重。限项查重后除申请项目研究团队人员不可变更,申请书其余内容可做修改。
8.请各学院于3月14日17:00前将申请书最终版(包括电子与纸质)交科技处,纸质申请书务必保证与电子版本号一致,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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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和下载相关文件。
2.特别注意项目限项问题。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1项。
3.申请经费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要满足课题完成需要。经费申请表的经费不要超过支出项目限制,例如研究生劳务费≤15%,差旅费≤5%,国际合作交流费≤5%,仪器设备不超过5万元,为方便管理我校管理费按照5%预算。另根据学校新修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议老师在经费预算中列支燃料动力费,可参照≤5%列支,所有经费预算须填写用途。
4.课题负责人要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信息严重失实,课题负责人将承担完全责任。所有签字(包括项目参加人)必须是本人,不允许代签。若出现签字代签问题,代签字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5.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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