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继续推进课程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现有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团队课程建设意识,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行课程优秀评估及启动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程的通知》(青科大字[2003]30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4年度课程优秀评估工作。本次工作将选拔优秀课程15门、精品课程群6个左右予以重点建设,以扩大学校优质课程资源并保证其建设质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课程申报
1.申报优秀课程需由课程组申请,由学院审核后择优推荐至教务处,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3门课程;
2.优秀课程原则上应是本、专科各个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3.优秀课程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4.优秀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目前已担任校级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负责人的,原则上不能担任新申报课程的负责人。
5. 原则上不允许一人参与二门以上课程申报。
6.新申报优秀课程除递交申报书和课程自评报告(纸质一式一份)外,还需递交包括课程所有电子材料(含申报书、自评报告、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课件、课程负责人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的光盘。
二、校级精品课程(群)申报
1.根据学校精品课程(群)建设规划,申报精品课程群必须以1门以上已有精品课程(校级及以上)为核心课程联合其他课程申报,每个学院(部)原则上限报1个;
2.联合申报的课程门数一般为3-5门;
3.联合申报课程原则上应是本、专科各个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验课;不同课程之间应存在内在的、紧密的联系,课程教学内容要相互贯通;
4.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开设时间3年以上;
5.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6.原则上一人只能参与一个精品课程群申报;
7.精品课程群申报需递交的材料
(1)申报精品课程群需填写《2014年度青岛科技大学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简称《整合优化表》);
(2)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均需填报《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和《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一式1份,纸质和电子版);
(3)申报精品课程群的核心课程需建设完善课程网站,网站内容需至少包括申请书、建设方案、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课件、课程负责人和两位课程主讲教师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联合申报课程中,如若尚未建设课程网站,请将《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和《精品课程建设方案》和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课件、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10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上传至联合申报课程的核心课程网站。
(5)本次精品课程群评选将以网评形式进行,《整合优化表》、《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和《精品课程建设方案》是专家进行评审的重要依据,表格电子版应放在课程网站的显著位置。联合申报课程各单门课程需将相关资料完整上传或更新,需维护好网站的正常运行,评审期间遇有课程网站运行障碍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材料上报时间
1.各学院(部)拟申报优秀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群中的各单门课程,尚未录制教学录像的请务必于3月25日前将《2014年度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群申报需录制教学录像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以便及早安排教学录像,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2.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群的相关申报材料,需于4月8日前按要求由学院统一递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付鹏程 张青山
联系电话:88959197 E-mail:fpc@qust.edu.cn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优秀课程申报书
2.青岛科技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青岛科技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内涵
4.青岛科技大学优秀课程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5.2014年度校级优秀课程申报汇总表
6.青岛科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
7.青岛科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方案撰写要求
8.青岛科技大学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
9.2014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群申报汇总
10.2014年度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群申报需录制教学录像汇总表
附件2、3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40319153401453.doc
附件1-10(2、3除外)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40319153443250.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