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相关单位:请通知拟申报2015年职称评审的教师,可自主选择报名参加研究生教学评价或本科教学评价。参加研究生教学评价的教师,由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和研究生共同对其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现将本学期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申报教师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拟申报2015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2.本学期有研究生教学任务。二、具体要求1.评价对象在所在学院(部、处)或部门报名,以学院(部、处)或部门为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2.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于9月12日(第二周周五)前交研究生处培养办。三、注意1.各单位需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相关教师,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听课名单,逾期不再接受申请。2.申报教师本学期需尽量避免调停课,如确有需要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评教成绩。附: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1312617434.doc研究生处
日期:201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