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ian/20151030162129/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doc
转财务通知: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规定及审计厅对学校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财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属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的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持卡人通过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后,持刷卡小票到计财处办理报销结算。凡通过公务卡之外的个人信用卡消费的支出,视同现金结算,财务处将不再报销支付现金。 二、在职教职工每人应申领一张公务卡,如尚未办理公务卡,请到崂山校区资金科、四方校区财务管理科、高密校区财务管理科领取公务卡申请表和信用卡申请人声明书,填好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各校区财务处相关科室。(申请人在填表时,内容要填写齐全。“单位地址”栏务必注明本人所在单位具体名称,以便银行邮寄卡片和对账单)。 三、收到公务卡的教职工应及时开卡,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 四、单笔消费在10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未能通过公务卡消费结算的,仍然使用转账支票或汇款对公结算的方式。 五、即日起,在超市购买公务、业务用办公用品的,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持在收银台缴款后的原始明细发票和刷卡小票到财务处报销,超市购物发票不需更换,如更换发票财务处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