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学校统一部署(关于2016年度教师个人科研教研业绩、成果备案的通知http://xinwen.qust.edu.cn/info/1019/29747.htm),请有关单位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2016年度的研究生教学项目、成果到研究生处备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通过学校集中申报后下达的各类研究生立项项目和获奖因研究生处有相关信息,无需到研究生处备案。2. 备案材料通过学院统一上报,非学院人员可直接到研究生处备案。备案时,需上交立项书、获奖证书原件件及其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3. 研究生教学项目、成果备案请联系研究生处孟老师,电话:88958388,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144. 备案时间截止后,科技处网站将对本年度备案的所有业绩进行公示,请相关老师及时关注,有异议的在公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科技处反映。研究生处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