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部人才基金计划实施方案
一、人才基金计划设立总则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山东省“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高效完成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考评办法》;鲁教高字[2017] 7号),持续推进我校化学学科的核心竞争力,确保我校ESI化学学科世界排名在前1%,并不断提升。化学学部制定人才基金计划实施方案,旨在充分挖掘现有人才队伍潜力,夯实科研基础,努力锻造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外化学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打造一流的化学学科创新平台,从而有力促进我校“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资助范围
化学学部人才基金计划重点支持在化学学科各领域取得优异科研业绩,为我校化学学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在职科研人员(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者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并积极参与我校化学一流学科建设。
三、资助强度
化学学部人才基金共设立3种资助类别,分别为杰出科研人才基金,优秀科研人才基金和青年科研人才基金。其中,杰出科研人才基金每年资助5项,每项15万元;优秀科研人才基金每年资助15项,每项10万元;青年科研人才基金每年资助5项,每项5万元。化学学部人才基金每年资助项目数共计25项,资助总额为250万元。
四、人才基金计划的评审办法
1、我校化学一流学科建设期间,人才基金每年评选一次,自2017年开始执行。
2、人才基金评审时,以申报当年之前三年所取得科研业绩为计算依据。每次评审时,对申报人科研业绩进行计分、排序,按照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遴选出杰出科研人才基金5项、优秀科研人才基金15项、青年科研人才基金5项。
3、对于已获人才基金资助的申报者,其在上一次资助年度之前所取得的科研业绩不能用于本次申报。
4、人才基金申报者所提供的科研业绩中,化学学科相关论文业绩需占50%以上。
5、科研业绩涵盖论文、科研获奖、项目、专利等。科研业绩计分办法参照我校2017-2019聘期人事制度分配改革方案中的科学研究工作计分方法制定实施,见附件一。其中论文业绩不变,其它业绩按30%计分。
6、每次评审时,由化学学部工作人员根据我校图书馆、科技处等每年所发布的科研业绩,对申报人本次申报所涉及的科研业绩进行核算、计分、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最终的资助名单。
7、科研业绩中,仅计算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对于论文,申报人需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自2018年开始,论文业绩只计算在ESI化学学科的期刊上所发表的论文。ESI化学学科的期刊以评审当年图书馆发表的数据为准。
8、同一科研业绩仅限一人使用。
9、对于青年科研人才基金,要求评审当年申报人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才基金的申报者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化学学部工作委员会提出单独书面申请。青年科研人才基金单独评审,依据科研业绩排序,决定资助名单。未提出申请者,将不能参与青年科研人才基金的评审。
五、人才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人才基金仅限于科研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实验材料费、设备购置及试制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参加学术活动及外出调研所产生的差旅费及会务费等。
2、人才基金经费的使用及标准必须严格按照青岛科技大学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3、人才基金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人才基金有结余时,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原则上5年之内必须使用完毕。
5、人才基金经费使用时应避免不合理开支和资源浪费。
6、人才基金获资助者应事先向化学学部提交经费预算表,经化学学部工作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化学学部对人才基金经费的使用实施全程监督,对经费使用不当者,给予纠正或停止资助。
六、人才基金计划的考核
1、人才基金计划获资助者应按时向化学学部提交科研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对于人才基金计划执行期间无科研业绩或科研业绩没有达到青岛科技大学年度考核任务,或经费使用不合理,化学学部有权终止资助。
2、人才基金计划资助者需积极参与我校化学学科建设,愿意承担我校化学学科建设相关的工作安排及任务。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化学学部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化学学部科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
、
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备 注
纵向科研项目
横向项目
国家级
重大
20000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首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首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首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首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重点
10000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课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一般
600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400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00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任基金
省部级
6000
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000
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800
教育部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国务院各部委科研计划项目等
市厅级
400
山东省高校科技计划、省博士后基金、青岛市科技局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各地市(地级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等
其它项目
200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其它纵向项目(不含校级项目)等
横向科研经费
30/万元
指当年度实际到学校规定账号的横向项目经费额
科研成果获
国家级
一等奖
300000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二等奖
200000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省部级
最高科技奖
80000
山东省最高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
50000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
二等奖10000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
三等奖
2000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
协会奖
一等奖
5000
中石化协会科技奖励
市厅级
最高科技奖
10000
青岛市最高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
3000
青岛市自然科学奖、青岛市发明奖、青岛市科技进步奖、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等
二等奖
900
三等奖
600
专利
获奖
国际金奖
600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的职务发明(以有专利公示号为准)且我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职务发明)的专利。
国际银奖
400
国内金奖
400
国内银奖
200
发明
国外
1500
国内
800
其它专利
国外
300
国内
实用新型
200
外观设计
100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SCIENCE、NATURE
10000
SCI检索系统收录(中科院分区,以大类为准)
一区
2000
二区
1200
三区
600
四区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