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化学专业课程质量评价
实施办法(修订)
根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18〕217号)等文件要求,为不断完善应用化学专业教学质量控制和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OBE理念,规范课程质量评价过程,保证教学评价的科学、规范、全面和导向性,保障应用化学专业教学质量,促进专业认证工作制度化,提高应用化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水平,修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为基准,以建设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为目标,采取合理有效的办法对本专业重点课程质量进行评价,提高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二、总体要求
对照工程教育专业毕业要求通用标准,及应用化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针对不同类型课程和教学环节,采取合适的方法评价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及课程质量,制定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持续改进特征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并据此定期对专业重点课程质量进行合理评价。
三、评价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要求,为全面、科学地评价课程的教学质量,在学院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院成立以专业负责人为组长,课程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业教学指导小组,指导、评价课程质量完成情况。组长负责确定要评价的课程,下达课程质量评价任务,专业负责人负责召集专业教学指导小组实施课程质量评价。
应用化学专业教学指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东祥(教授、专业负责人)
成员:解从霞(教授、课程负责人)、文丽荣(教授、课程负责人)、于锡娟(副教授、课程负责人)、袁冰(教授、课程负责人)、李春香(教授、课程负责人)、司雯(副教授、课程负责人)、刘康(副教授、课程负责人)、贾肖飞(副教授、课程负责人)、吴中涛(讲师、课程负责人)。
四、评价内容及责任人
1、教学内容支持课程目标实现的情况
评价责任人:专业教学指导小组、课程负责人;
评价介质:《教学大纲》。
2、教学方法支持课程目标实现的情况
评价责任人:专业教学指导小组、课程负责人;
评价介质:《教学大纲》。
3、课程考核内容对教学目标的支撑情况
评价责任人:专业教学指导小组、课程负责人;
评价介质:《课程考核评价合理性审核表》。
2、课程评价考核权重分值等方式是否合理
评价责任人:专业教学指导小组、课程负责人;
评价介质:《课程考核评价合理性审核表》。
3、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评价责任人:课程负责人;
评价介质:《试卷分析报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4、课程质量的评价
评价责任人:专业教学指导小组。
5、学生对课程教学目标达成的自我评价
评价责任人:课程负责人;
评价介质:问卷调查。
6、课程质量评价意见反馈
评价责任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
五、评价方法
(一)课程分类
本专业培养方案中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分为理论类、实验类、实践类三种类型,其中实践类课程指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由于上述三类课程在教学内容、组织形式和实施手段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故以下采用不同课程质量定量考核方法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
1、直接评价和定量考核
直接评价依据标准: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和内容。
直接评价达成判据:通过成绩统计分析,系统评价学生能力获取情况,及支撑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
直接评价考核内容:平时作业、小测验、小论文及考试试卷的内容、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报告等。
直接评价输出形式:课程质量评价报告。
(1)考核内容及方式的预先审核制度
课程负责人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及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表》、期末考试AB卷试题及评分标准,交由课程评价小组成员审核并签字。符合要求的按计划进行课程的考核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课程负责人整改后,再重新提交审核。
(2)课程教学目标达成评价标准
课程负责人依据上述制定的《课程考核及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表》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其中,针对课程中每个教学目标的达成,均按相应考核内容的得分率乘以其权重系数得出。当计算值高于0.60时,即说明该教学目标已达成。
① 理论类课程质量评价达成情况的计算
设教学目标i有n个过程考核内容,每个过程考核内容达成度为Gi, n,而Ai, n是该过程考核内容对应的权重;期末考试中针对该教学目标部分内容达成度为Ki,则期末考试该内容对应的权重应为i, j,其中,每个过程考核内容和期末考核该教学目标内容达成度的计算公式如下:
Gi, n =
Ki =
学生对课程教学目标i达成的自我评价达成度为Zi,所占比重为x%。
则对于教学目标i,其总的达成度Di的计算公式应为:
Di = [∑(Gi, n×Ai, n)+K i×(i, j)]×(100-x)%+Zi×x%
② 综合实验类课程质量评价达成情况的计算
以本专业的《应用化学综合实验》课程为例。该课程共有四个课程目标(1-4),支撑多个毕业要求指标点。
该课程质量的评价采用课前安全考核(百分制,权重10%)、实验过程考核(百分制,权重60%)和期末仿真考试(百分制,权重30%)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课前安全考核用以支撑教学目标1,期末仿真考核用以支撑教学目标2;实验过程考核包含三部分,权重和支撑关系分别为:实验操作占50%,支撑教学目标3和教学目标4;实验报告占40%,支撑教学目标1;卫生纪律占10%,支撑教学目标3。
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Di)计算公式为:
其中,X为安全考核的教学目标i权重,Yk为实验过程中实验报告、实验操作及卫生纪律三个环节的教学目标i的权重,j为该课程开设的实验项目序号,Z为仿真实验的教学目标i的权重。对于个人的课程目标达成度,各分数采用个人的分数,对于班级的目标达成度,各分数采用该班级的平均分数。实验报告、实验操作及卫生纪律分数均来自于综合化学实验平时成绩记录表。
③ 实践类课程质量评价达成情况的计算
以本专业《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课程为例,其质量评价主要依据毕业论文综合评价成绩来评价。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实施办法》规定,综合评价成绩由指导教师评价成绩、评阅教师评价成绩、答辩小组答辩评价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30%、10%和60%。每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Y=指导老师评分×0.3+评阅老师评分×0.1+答辩小组评分×0.6
其中答辩小组评分为各答辩委员(导师回避)评分的平均值。为了保证答辩成绩的合理性,避免指导老师偏袒自己指导的学生,学院采取小组交叉答辩或导师回避打分的方法。
假定该课程有5个教学目标(1-5),支撑多个毕业要求指标点。其中,教学目标1主要考察文献调研归纳能力,由评阅老师打分(百分制);教学目标2和教学目标4主要考察研究任务的完成和研究方案的实施情况,由指导教师打分(百分制,各占50%);教学目标3和教学目标5主要考察论文撰写、答辩情况及综合能力,由答辩小组打分(百分制,各占50%)。
教学目标1的达成度D1为:
教学目标2的达成度D2为:
教学目标3的达成度D3为:
教学目标4的达成度D4为:
教学目标5的达成度D5为:
2、间接评价
课程质量间接评价法是在课程结束后,开展课程质量问卷调查。问卷主要针对“学生知识点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获得、是否达成各项教学目标、是否具备了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的能力或素质要求,以及对课程的总体评价等。在对问卷结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学生的学习 效果和课程质量给出初步评价。
六、评价标准的确定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的有关规定,课程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课程获得相应的学分绩,低于60分的学分绩为0。故课程质量达成度在0.60及以上的课程质量评价为合格。
七、评价周期
每年进行一次课程评价,每次评价部分课程。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所有重点课程的评价。
八、课程质量评价的反馈及应用
课程评价结果经专业教学指导小组反馈给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传达给课程教学组其他主讲教师,提出改进措施。课程质量评价结果应用于课程教学组的聘任和考核。对评价不合格的课程,督促任课教师提出改进措施,经课程质量评价小组审核后认为措施可行,可继续进行下一年度的教学,并在教学过程中加大检查力度。如审核后认为措施不可行,暂停课程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暂停主要责任教师的教学资格。
九、其他
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由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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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8日
应用化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
实施办法(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18〕217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专业认证规范教学,持续改进的作用,促进专业认证工作制度化,不断提高本专业毕业生质量,对本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份大礼、一种引导、一种督促、一面旗帜” 的认证定位,以建设“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为目标,对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办法对应用化学专业毕业生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以提高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二、总体要求
对照工程教育专业毕业要求通用标准,合理制定专业毕业要求,经过充分讨论论证,将毕业要求表达成具有可衡量性、导向性、逻辑性、专业特点的指标点,合理设置能够支撑指标点达成的课程,并对重点课程进行监控和评价,采取合适的方法评价各指标点的达成情况,制定出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能持续改进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能够据此定期对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进行合理评价。
三、评价对象和周期
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应用化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对象是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应用化学专业每一届当年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评价周期为两年。
四、评价组织及职责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评价内容较多,需要多方协作。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要求,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能力培养的达成情况, 在学院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院组建了以教学院长为组长,专业负责人为副组长,教学督导员、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负责评价本专业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如下表1所示。
表1.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序号 |
评价活动 |
相关责任人/机构 |
1 |
制定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审核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 |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
2 |
确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支撑教学环节 |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 |
3 |
支撑指标点的重点课程的质量评价 |
专业教学指导小组、课程负责人。 |
4 |
数据收集 |
教学院长负责学院外基础课数据信息收集,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专业课程数据信息收集。 |
5 |
分析数据,达成度评价 |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 |
6 |
评价结果反馈 |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
7 |
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持续改进方案 |
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 |
五、评价程序
1、毕业要求及指标点分解、支撑课程的合理性评价。由专业负责人组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照毕业要求通用标准进行合理性审核评价。
2、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由课程负责人根据授课教师提交的平时考核及期末考试的材料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评价考核材料支撑教学目标情况,考核方式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方法见《应用化学专业课程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文件。
3、课程质量评价。由专业教学指导小组依据《应用化学专业课程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评价。
4、毕业要求指标点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由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依据本规定进行评价,给出评价意见。
5、评价意见反馈,提出持续改进措施。由专业负责人将评价意见反馈给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研室、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
六、评价方法
在完成评价程序1、2、3任务后,在均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下列两种方法进行毕业要求指标点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1、课程直接评价法
(1) 权重分配
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支撑各条毕业要求的课程进行权重分配,支撑各条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的所有课程权重之和须为1;权重分配应按照该课程对毕业要求能力达成的贡献度进行赋值。
(2)收集支撑该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每门课程相应课程目标的达成值D。
(3)用支撑指标点的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值D乘以该课程支撑指标点的权重系数 C,计算每门课对指标点达成的贡献值。
(4)把支撑指标点的各课程的贡献值求和,计算指标点的达成度。
(5)取达成度最小的指标点对应的达成度作为该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评价值。
(6)依据评价机制规定的合格标准评价毕业要求是否达成。
2、调查问卷间接评价法
(1)合理设计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应涵盖各毕业要求的所有指标点,调查对象为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每个指标点评价分为A、B、C、D、E 五个等级。其中A为该能力指标达到80%以上,B为该能力指标达到60%以上,C为该能力指标达到40%以上,D为该能力指标达到20%以上,E为该能力指标达到20%以下。问卷调查由辅导员在每年5月份通过微信平台或QQ平台向应届毕业生发放调查问卷,时长1个月。
(2)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按A=0.95、B=0.85、C=0.75、D=0.65、E=0.45来计算每个指标点的得分率,作为各指标点的达成度。
(3)取达成度最小的指标点对应的达成度作为该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评价值。
(4)依据评价机制规定的合格标准评价毕业要求是否达成。
七、评价标准的确定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细则》的规定,学生毕业时修满学分,并且平均学分绩点等于或大于2.0(换算百分制,70分)时授予学士学位,据此确定毕业要求达成的合格评价标准为0.70。
八、评价结果的运用
结合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对各相关课程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本专业课程体系的修订提出建议,对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进行持续改进,并作为下一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重要依据。
九、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办法由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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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