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5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2012年度组织首批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首席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在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遴选。
二、申报推荐条件
符合《意见》(见附件1)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教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推荐。优先推荐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学术人才,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
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推荐时以近5年(2007年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推荐选拔数量
我校可推荐1-3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四、校内推荐评审报送材料
《青岛科技大学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校内评审表》(见附件2)16份,其中,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1份和复印件15份。
五、上报时间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2年5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学院收取材料时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
六、其他要求:
本次上报材料只包括《校内评审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待学校评议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后,再按具体要求准备全套材料。
七、上报教育厅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等。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电话,推荐2名及以上人选的要注明排序。
2、《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表》(见附件3)1份。
3、相关材料1套。包括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4、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联系人:刘志国陈超
联系电话:88956896
电子邮箱:zyjs@qust.edu.cn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5号).doc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校内评审表》.doc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表》.doc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