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二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过程管理,学校于近日开展了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各学院(部)对本次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非常重视,自查严格,组织到位,保障了中期检查的效果。经中期检查发现有个别抽调学生请假或进展不合格,学校要求各学院(部)针对这部分学生认真组织二次答辩,确保这部分同学的毕业设计(论文)如期完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中期检查请假或进展不合格的学生,均需参加二次答辩;
2.二次答辩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
3.二次答辩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要求在5月28日前完成。各学院(部)需将二次答辩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填报在《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安排表》(见表1)中,至少于答辩前3天报送教务处评建办,以便于安排巡视。
4.二次答辩专家组由学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和学生所在专业教师组成(原则上一个专业安排2名副教授以上教师),各学院(部)指派1名教学督导员担任检查组组长,检查组需填报好检查情况表(见表2,要求检查组所有成员签字),在检查结束后2天内由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评建办。
5.对于经两次检查均不合格的学生,指导教师务须对其加强指导,学院(部)要对其加以警告和监督,并在毕业答辩环节对其严格审核,督促学生投入更多精力,加快进度,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表1:
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安排表
学院名称(盖章):
序号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初查不合格/请假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1
2
3
4
表2:
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情况表
学院名称(盖章):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题目
指导教师
中期进展情况
(合格请划√)
联系人:王莉莉电话:88956977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